第七章 基督論

盼望得救的墮落人有許多需要解決的問題。其中極為重要的,就是以神為中心之耶穌與聖靈的關係,耶穌與聖靈與墮落人的關係,以及重生與三位一體等關於基督論的諸問題。但是直到今日,還沒有人能對這些問題給予明確的解答。因為這些問題未獲解決,所以,現在的基督教教理與信仰生活即產生了不少混亂。然而,為了解決此問題,必須知道創造本然人的價值是什麼?所以,首先來討論此問題,然後再思考上述的諸問題。

第一節 完成創造目的之人的價值

由以下觀點,我們來討論完成創造目的之人,即完成之亞當的價值。

第一,由神與完成人之二性性相的關係來論述。根據創造原理,人是以相似於神的二性性相而被創造為心與體。並且,神與完成人之間亦有二性性相的關係,此關係可用人的心與體之間的關係來比擬。如同相似於無形的心,當作其實體對象被創造的,就是體;同樣地,相似於無形的神,當作其實體對象被創造的,就是人。因此,如同完成人的心與體以神為中心合而為一便不會分離一般。當神與完成人造成四位基台成為一體時,人即過著完全體會神心情的生活,這關係是想要切斷也無法切斷的,此完成創造目的之人,即成為神永遠居住的聖殿(林前三.16),而持有神性。(前編第一章第三節(二))如此一來,人就如同耶穌所說的,像天父完全一樣(太五.48)。所以,完成創造目的之人,完全持有如同神一般的價值。

第二,以神創造人的目的為中心來論述其價值。神創造人的目的,是要通過人來獲得喜悅的。由於各個人都各持有其他人所沒有的特性,所以,儘管數目繁殖眾多,卻沒有任何個性完全相同的人。因此,對於內在於神內作為某一個性體主體的二性性相,能引起相對之刺激喜悅的實體對象,即只有當作其二性性相實體展開之一個性體而已(前編第一章第三節兛)。所以,完成創造目的之人,無論是誰,在這宇宙內都是唯一無二的存在。釋迦所說的「天上天下唯我獨尊」,若從此原理來看,是極為妥當的。

第三,由人與被造世界之關係我們來考察人的價值。當我們根據創造原理了解了人與被造世界的關係後,就能夠明白完成人的價值為何。人是被創造為以靈人體主管無形世界,並以肉身主管有形世界,所以,完成創造目的之人即成為全被造世界的主管者(創一.28)。這樣,人有肉身與靈人體,能主管有形、無形兩個世界,所以,這兩個世界即以人為媒介體,互相作授受作用,方能成為神的實體對象之世界。

根據創造原理,我們已明白,把人的二性性相作實體展開的,就是被造世界。因此,人的靈人體為總合無形世界的實體相,其肉身為總合有形世界的實體相。而完成創造目的之人,即成為天宙的實體相,稱人為小宇宙,其理由即在此。在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,耶穌說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」,這是因為如同上述,人實在是持有天宙性價值之故。

譬如說,這裏有一個完全的機祴,而且,這機祴的所有附屬品,在這世界裏都只有一個,而無法找到其它的或複製的,那麼,無論哪一個附屬品,儘管是微不足道的,亦能比得上全體的價值。同樣地,由於完成人的個體是唯一無二的存在,因此,儘管看起來是微不足道,但實際上可將他看成是與全天宙的價值同等。

第二節 完成創造目的之人與耶穌

(一)由生命樹復歸來看完成的亞當與耶穌

人類歷史就是要把在伊甸園所喪失的生命樹(創三.24),在歷史終末的世界復歸(啟二十二.14),以建立地上天國的復歸攝理歷史。我們瞭解伊甸園的生命樹(創二.9)與在終末世界要復歸的生命樹(啟二十二.14)之間有何關係,就可明白完成的亞當與耶穌間的關係。

在墮落論已詳述,假若亞當成為完成創造理想的男性,他就成為創世紀二章9節的生命樹,他的子孫亦可成為生命樹,但是,由於亞當墮落,此旨意未能完成(創三.24),所以,墮落人的希望即在於生命樹的復歸(箴十三.12,啟二十二.14)。不過,墮落人憑藉自己的力量,終究無法復歸為生命樹,在此,必須要有完成創造理想的一位男性當作生命樹來到,使萬民與他接枝。以如此男性來臨者,就是在啟示錄二十二章14節表徵為生命樹的耶穌。被表徵為伊甸園生命樹之完成的亞當與在啟示錄二十二章14節比喻為生命樹的耶穌,因為兩者都是完成創造理想的男性,由此點可知,他們之間毫無相異。因此,在創造本然的價值上,也毫無差異。

(二)由創造目的之完成來看人與耶穌

在本章第一節我們已經說明完成人的價值為何。那麼,我們在此來考察完成人與耶穌之間有何差異的問題。由上述可知,從創造目的來看,完成的人即成為完全的,像神完全一樣(太五.48),是持有如同神一般之神性的價值性存在。同時,因為神是永遠的,所以,當作其實體對象被創造的人,完成後亦應是永遠的存在。而且,完成的人是唯一無二的存在,是全被造世界的主人,所以,倘若沒有他,天宙的存在價值也無法完全。因此,人是天宙性價值的存在。耶穌正是持有如此價值的一位。然而,儘管耶穌所持的價值是何等大,也不會超過如上述所列舉的完成創造理想男性所持之價值,如此,我們無法否定耶穌畢竟是當作完成創造目的之人來到的一位。對於如今許多信徒所相信耶穌為神的信仰,原理並非持有任何異議。因為完成的人與神成為一體,這是事實的。對於耶穌,原理主張他是完成創造目的之一位人,這點絲毫不會降低耶穌的價值。創造原理只是把完成之創造本然人的價值,提昇到與耶穌價值同等的立場而已。我們已經論到,耶穌畢竟是完成創造目的之一位人。那麼,我們來尋找能論證此點之聖經根據。在提摩太前書二章5節記錄著「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」,又在羅馬書五章19節記錄著「因一人(亞當)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,照樣,因一人(耶穌)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」。又,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1節表明「死既因一人(亞當)而來,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(耶穌)而來」。在使徒行傳十七章31節說「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,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,按公義審判天下」,在路加福音十七章26節說「挪亞的日子怎樣,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」。如此,在聖經裡已明白地表示耶穌是人。尤其耶穌是以重生人類的真父母來臨的,由此觀點看來,他必須以人的立場來臨。

(三)耶穌是神本身嗎?

當腓力求耶穌說,將神顯給我們看時,耶穌回答腓力說「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,你怎麼說,將父顯給我們看呢。我在父裏面,父在我裏面,你不信麼」(約十四.9~10)。又在聖經其它地方說「世界也是藉著他(耶穌)造的,世界卻不認識他」(約一.10),又有記錄著「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(耶穌)」(約八.58)。以此聖句為根據,至今許多信仰者都深信耶穌為創造主神。

如同在前面所論證的,耶穌是完成創造目的之人,與神成為一體,因此,從神性面來看,亦可將他視為神。但是,終究他不可能成為神本身。神與耶穌的關係可以用心與體的關係來比擬。體是相似於心的實體對象,與心成為一體,所以可稱為第二的心,但體絕非心本身。同樣地,耶穌也與神成為一體,所以可稱為第二的神,但不能成為神本身。因此,如同約翰福音十四章9~10節的聖言,看見了他,就是等於看見了神,這是事實,但這聖言並非指耶穌是神本身的意思。

在約翰福音一章14節記錄著,耶穌是道成了肉身。這意味著耶穌為道(聖言)的實體完成人,意即,道成肉身者的意思。然而,在約翰福音一章3節記錄著,萬物世界是藉著道(聖言)創造的,又在約翰福音一章10節記錄著,這世界是藉著耶穌創造的,其結果就把耶穌看成創造主了。但是,根據創造原理,被造世界是把個性完成人的性相與形狀以實體展開的,所以,完成創造目的之人為總合被造世界的實體相,又為其和動中心,所以,從此意義而論,這世界可當作完成人所創造的。又假如人遵守並完成本身的責任分擔,神就將神的創造性賦予他,使其立於萬物世界創造主的立場。由此角度來看,我們就可明白約翰福音一章10節的記錄,只是表明了耶穌為完成創造目的之人,而非意味著他是創造主本身。

由血統來看,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但他是以重生全人類的祖先來臨,所以,由復歸攝理的立場看來,即成為亞伯拉罕的祖先。在約翰福音八章58節耶穌說,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。因此,我們必須領悟這聖言並非表示耶穌是神本身。耶穌在地上時,除了沒有原罪這點以外,與我們毫無差異,而復活後,以靈人體存在於靈界,與其門徒並無分別。唯一的差異只是門徒們是生命體級靈人,是以光的反射體存在,而耶穌是生靈體級的靈人,是燦爛發光的發光體。

而且,耶穌復活以後,在靈界裏,也如同在地上時一樣,向神祈禱(羅八.34)。假使耶穌為神本身,怎能向其本身祈禱呢?對此問題,耶穌亦稱神為父,表明了自己並非神(太二十七.46,約十七.1)。假使耶穌為神本身,那麼,怎會有神受到撒但的試煉,又被撒但追趕,釘上十字架等事呢?此外,看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「我的神,我的神,為甚麼離棄我」的聖言,亦可明白耶穌的確不是神本身。

第三節 墮落人與耶穌

因為墮落人未能具備創造目的完成人之價值,所以陷於卑賤的立場,甚至要仰望比自己更為低級的天使。但是,由於耶穌具備了創造目的完成人的一切價值,所以持有主管以天使為首之所有被造世界的資格(林前十五.27)。另一方面,墮落人因有原罪,所以,依然存留著撒但可以侵入的條件。但是,耶穌沒有原罪,所以,沒有任何撒但可侵入的條件。而墮落人無法知道神的旨意與心情,倘若知道,也只不過是極小部份。但是耶穌完全知道神的旨意,同時也站在完全體會其心情的立場來生活。

因此,只要人還停留在墮落狀態,他便是沒有任何價值的存在,但是,如果在真父母耶穌裏重生,脫掉原罪,成為善的子女,即被復歸為如同耶穌一般的創造目的完成人。如同在我們人類社會裏的父子,只有父與子的次序,其本然價值則毫無差異。所以,基督即成為教會之首(弗一.22),我們即成為他的體,亦為肢體(林前十二.27)。耶穌是本神殿,我們是他的分神殿。並且,耶穌是葡萄樹,我們是他的枝子(約十五.5)。如同野橄欖的我們,被接在本橄欖樹的耶穌之後,方能成為真橄欖樹(羅十一.17)。所以,也有聖句提到,耶穌稱我們為朋友(約十五.14),我們也知道他(耶穌)顯現,我們必須像他(約壹三.2)。而在聖經上又說明了復活次序「初熟的果子是基督,以後在他來的時候,是那些屬基督的」(林前十五.23)。

第四節 重生論與三位一體論

至今,三位一體論一直被視為是神學界裏最難解決的問題之一而爭論不休。似乎是人人都瞭解,事實上,卻又不知其根本意義而一直拖延過來的問題之一,即是在本節所要討論的重生論。

(一)重生論

(1)由重生的使命看耶穌與聖靈

耶穌對於來訪的猶太人官吏尼哥底母說,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(約三.3)。重生就是重新誕生的意思。那麼,人為何需要重生呢?我們在此考察墮落人必須重生的理由。

假若亞當與夏娃完成創造理想,成為人類的真父母,那麼,從他們而生的子女們,即成為無原罪的善子女,並已建立地上天國了。但是,他們因墮落而成為人類的惡父母,繁殖惡子女,而造成了地上地獄。因此,就像耶穌對尼哥底母所說的聖言,墮落人除非重生成為無原罪的子女,否則不能見神的國。

要生育我們的,必為父母。那麼,把墮落的我們生育為無原罪的子女,帶領我們進入神國的善父母到底是誰呢?有原罪的惡父母無法生出無原罪的子女,因此,這善父母絕不可能在墮落人當中。所以,善父母必須由天降臨,為此目的來臨的正是耶穌。他是為了要把墮落的子女重生為無原罪的善子女,並完成建立地上天國目的而來臨的真父。所以在彼得前書一章3章節有「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」的聖言,耶穌是為了要完成亞當所未能成就的真父使命而來的。所以,在聖經裏,稱他為「末後的亞當」(林前十五.45),又稱為「永在的父」(賽九.6)。而神說再差遣以利亞,藉著他,使墮落人的心轉向以父母降臨的耶穌,使他們成為其子女(瑪四.6)。又說耶穌再臨時,要在父的榮耀裏(太十六.27)。

然而,父親單獨一人怎能生育子女呢?要把墮落的子女,重生為善的子女,需要有真父,同時也必需有真母。為了要重生罪惡子女們,當作真母來臨的,正是聖靈。所以,耶穌對尼哥底母說,若不是從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(約三.5)。

聖靈是以真母或末後的夏娃來臨的,所以,有許多人受到了聖靈為女性神的啟示。因為聖靈是女性神,因此,未領受聖靈,即不能以新婦資格站在耶穌面前,而聖靈又將作慰勞與感動的工(林前十二.3),且要蕩減復歸夏娃所犯的罪,所以,必須作悔改罪惡的工。又因耶穌為男性,所以在天(陽);而聖靈為女性,所以在地(陰)作他們的工。

(2)由羅各斯(Logos)的二性性相看耶穌與聖靈

羅各斯為希臘語,是聖言(道)或理法的意思。在約翰福音一章1節以下記錄著,羅各斯是神的對象,站在與神作授受作用關係的立場,不過,因羅各斯的主體─神為二性性相的存在,所,以其對象的羅各斯也不得不為二性性相。倘若羅各斯不是二性性相,那麼,以羅各斯創造的被造物(約一.3),必定也不是二性性相。此羅各斯的二性性相,被分立成為神之形象的實體對象者,即亞當與夏娃。(前編第一章第一節(一))

倘若亞當成為完成創造理想的男性,即生命樹,夏娃成為完成創造理想的女性,即分別善惡的樹,成為人類的真父母,那麼,在當時早已完成神的三大祝福,成就地上天國了。但是,由於他們的墮落,相反地,成為地上地獄。所以,為了重生墮落人,耶穌即當作末後的亞當(林前十五.45),持有生命樹的使命(啟二十二.14),當作人類的真父來臨。如此推想,理所當然會有當作末後的夏娃,持有分別善惡樹使命之人類的真母(啟二十二.17)存在。這就是要重生墮落人,以真母來臨的聖靈。

(3)依靠耶穌與聖靈之靈的重生

除非有父母的愛,否則無法生育新生命。所以,當我們按照哥林多前書十二章3節所記錄的聖言,由聖靈的感動,相信耶穌為救主時,即蒙受由靈的真父耶穌和靈的真母聖靈之授受作用,所產生之靈真父母的愛。這時,相信的信徒們,將因此愛而被注入新生命,重生成為新的靈的自我,這就稱為靈的重生。但是,因為人是靈肉兩面都墮落,所以,必須再蒙受肉的重生以清算原罪。耶穌為了使人靠著肉的重生,獲得肉的拯救,必然會再臨。

(二)三位一體論

根據創造原理,除非經過正分合作用,具有達成三對象目的之四位基台的基礎,否則無法完成神的創造目的。因此,為了達成其目的,耶穌與聖靈即必須立為神二性性相分立的實體對象,互相作授受作用而合性一體化,造成神為中心的四位基台。這時,耶穌與聖靈將以神為中心成為一體,這就是三位一體。

原本神創造亞當與夏娃的目的,是要立他們為人類的真父母,使他們合性一體化,造成神為中心的四位基台而成立三位一體。倘若,他們未墮落而完成,並以神為中心,當作真父母成就三位一體,生育善的子女,那麼,他們的子孫亦成為以神為中心的善夫婦,各自早已成立了三位一體。因此,以神的三大祝福為中心的地上天國,在當時也應完成了。但是,因亞當與夏娃陷於墮落,造成撒但為中心的四位基台,結果成立了撒但為中心的三位一體。所以,他們的子孫亦形成撒但為中心的三位一體,而造成墮落的人類社會。

因此,神即須立耶穌與聖靈為末後的亞當與末後的夏娃,立他們為人類的真父母,重生墮落人,使他們也成立以神為中心的三位一體。但是,耶穌與聖靈造成以神為中心之靈的三位一體,只完成了靈的真父母之使命。因為耶穌與聖靈只行使靈的重生使命,因此,信徒們亦只以靈的三位一體被復歸,還停留在靈的子女之立場。所以,耶穌必須再臨,親自造成以神為中心之實體的三位一體,成為靈肉兩面的真父母,以便在靈肉兩面重生墮落人,使他們清算原罪,造成以神為中心的實體三位一體。假使墮落人以神為中心,造成創造本然的四位基台,那麼,在此時才能復歸神三大祝福完成的地上天國。